郑某忠,男,中共党员,2018年1月任揭东区信访局局长。
2018年3月3日,该区纪委监委部署全区3月4日和5日再次清理整改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并上报整改情况。3月5日,区信访局上报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。
但在随后的检查中,发现郑某忠使用二间办公用房,其中一间作为办公室,另一间存放个人物品,实际使用面积共计40.6㎡,超过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规定“县级机关正科级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㎡”的标准。另查,该局办公用房使用总面积也超标。该局现有工作人员共11人,实际使用面积175.9㎡,超标35.2%。因以上问题,郑某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【特别提醒】
本案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廉洁纪律,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案件。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,以形式主义对待上级部署,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。
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以改进作风为切入口,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,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,赢得人民群众信任、厚植党执政基础。坊间盛赞“八项规定改变中国”。然而当前仍有一些领导干部“四个意识”缺失、政治站位不高,对上级“三令五申”置若罔闻,依然麻木不仁、我行我素。
整改办公用房,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,是坚决纠治“四风”、力戒特权思想的重要举措,也是检验我们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“试金石”。不认真开展整改工作,搞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,弄虚作假走过场,是对中央精神的阳奉阴违。有人认为这些都是小事,不足挂齿,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作,不必上纲上线,有人认为只是一阵风,过段时间就过去了。殊不知,“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”,这种官僚主义、特权思想、形式主义,严重影响了整治效果,助长了不正之风,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。各地各单位“一把手”都要深刻吸取本案的教训,高度重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,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,坚持按标准使用,严肃纪律要求,不搞变通,切实维护中央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【相关法条链接】
一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: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国内旅游、公款出国境旅游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、楼堂馆所违规问题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大办婚丧喜庆等。
二、 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
第十一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(市、县):
类别
适用对象
使用面积(平方米/人)
市级机关
市级正职
42
市级副职
30
正局(处)级
24
副局(处)级
18
局(处)级以下
9
县级机关
县级正职
30
县级副职
24
正科级
18
副科级
12
科级以下
9
三、2016年版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:(一)决定或者批准兴建、装修办公楼、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,超标准配备、使用办公用房的。
下一项: 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注定得不偿失
